13710788484
联系热线 李总:13711353119 周总:13710788484
首页
关于我们
产品中心
工程案例
新闻资讯
IG541混合气体灭火
诚招城市合伙人
联系我们
首页
>
新闻资讯
>
公司新闻
> 气体灭火系统的操作控制和安全要求
公司新闻
/
行业资讯
/
产品知识
/
气体灭火系统的操作控制和安全要求
时间:2021-03-29 浏览量:1421
I.运行和控制
1.在使用气体灭火系统的保护区域内,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规定,选用灵敏度等级较高的火灾探测器。
2.管网灭火系统应设置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运行三种启动方式。预制灭火系统应配备自动控制和手动控制。
3.采用自动控制启动方式时,应根据人员安全撤离防护区域的需要,有不超过30s的可控延时注入;对于平时无人作业的防护区域,可设置为喷洒不延时。
4.对灭火设计浓度或实际使用浓度大于无毒反应浓度(NOAEL浓度)的防护区域和使用热气溶胶预制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域,应设置手动和自动控制转换装置。人员进入保护区时,应能将灭火系统转换为手动控制方式;当人员离开时,应能恢复到自动控制模式。保护区域内外应设置手动和自动控制状态显示装置。
5.自动控制装置接收到两个独立的火灾信号后方可启动。手动控制装置和手动、自动转换装置应设在保护区疏散出口外便于操作的地方,安装高度应为中心点距地面1.5m。机械应急操作装置应位于bottle储藏室或保护区疏散出口外便于操作的地方。
6.气体灭火系统的操作与控制应包括开闭装置、通风机械、防火阀等设备的联动操作与控制。
7.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场所,应将各防护区域内灭火控制系统的相关信息传送至消防控制室。
8;气体灭火系统的供电应符合国家现行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采用气动动力源时,应保证系统运行和控制所需的压力和风量。
9.联合配电系统启动时,选择阀应在容器阀打开前或与容器阀同时打开。
此外,我们有必要
II.安全要求
1.保护区应有通道和出口,保证30s内人员疏散。
2.保护区内疏散通道、出口应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保护区域应设置火灾声报警器,必要时可增设闪光报警器。保护区入口应设置火灾声光报警器和灭火剂喷洒指示灯,以及保护区内采用的相应气体灭火系统的永久性标志。灭火剂喷洒指示灯信号应保持在保护区域内通风,然后手动释放。
3;保护区的门应朝疏散方向打开,可自行关闭;用于疏散的门必须从保护区打开。
4.灭火后的保护区域应通风。地下保护区和未开窗或有固定窗扇的地面保护区应设置机械排风装置。排气口应设在保护区的下部,并应直通室外。
5;储瓶间的门应向外打开,储瓶间应设置应急照明;储瓶间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地下贮瓶间应设置机械排气装置。排气口应位于下部,可通过排气管排出室外。
6、通过爆炸危险和变电站、配电室等场所的管网、外壳等金属部位应设置防静电接地。
7.人员作业的防护区域内灭火的设计浓度或实际使用浓度不得大于毒性反应浓度(LOAEL浓度)。
8.保护区内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装药压力不应大于2.5MPa。
9.灭火系统的手动控制和应急操作应有警示显示和防止误操作的措施。
10.热气溶胶灭火系统装置喷嘴前1.0m范围内,装置背面、侧面、顶部0.2m范围内不得设置或存放设备、器具。
11.有气体灭火系统的场所应配备空气呼吸器。
上一篇:
主机房的气体灭火系统设计前一定要了解的要求!
下一篇:
电器柜火灾抑制装置简介
扫一扫·免费设计·咨询
广州气宇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电话:020-31145279 传真:020-31145279
网址:www.gzgasfire.com 企业QQ:2951282212
办公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万达广场B4栋2901-2902 / 2926-2967
工厂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草堂村农业公司路13号(气宇消防)
服务热线:13710788484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4001-8090-088
周一至周五9:00-18:00
版权所有:广州气宇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粤ICP备17008734号
技术支持:搜浪网络
电话咨询
产品中心
工程案例
网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