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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验收要求
时间:2021-11-03 浏览量:457
二氧碳灭火系统安装后,用户应会同工程设计、设备制造、施工安装等单位按照工程验收规定对灭火系统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设置二氧化碳贮气瓶组站(室)的验收要求
(1)站(室)要安装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2)贮气瓶组设置应尽量靠近保护区,设在不受火焰威胁的专用站(室)内。
(3)站(室)须用耐火极限不低于3h的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楼板与其他房间隔开。房间应有通向安全门的出口。
(4)站(室)内设备不得受冲击、机械损伤和化学物质腐蚀。
(5)站〔室)温度应保持在0--45℃之间。若使用采暖设备时,起动瓶、贮气瓶应与热源保持一定的距离。
(6)站〔室)内贮气瓶组及其附属设备的布置应便于操作、检查、维护和补充灭火剂。
(7)贮气瓶组应按设计要求或安装图定位,并固定牢靠。
(8)站(室)门口应有明显指示标志,不允许无关人员进人。
(9)起动瓶应安装在贮气瓶站(室)或其附近的安全地点,并固定牢靠。
2.二氧化碳灭火设备的验收要求
(1)设备各部位规格、数量要符合设计要求并与设备清单一致。
(2)设备外观质量完好,无腐蚀和机械损伤。
(3)瓶头阀、电磁阀、选择阀、火灾探测器、检测控制器、贮气瓶、起动瓶等均有合格证。
(4)每只贮气瓶灭火剂充装量、总量以及起动瓶驱动气体压力(或二氧化碳充装量)均符合设计要求。
(5)贮气瓶和起动瓶每隔5年应进行一次水压试验.该两种气瓶均应在有效使用期内。
3.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备安装的验收要求
(1)全淹没系统保护区不能封闭的开口、缝隙的面积不应超过保护区四周墙壁、顶棚、地板的总面积的1O%。必须封闭的开口。要有在灭火时能自动开关的设施。
(2)保护区有足够的走道、出口以及照明设备和疏散指示标志,以利人员撤离。
(3)保护区要设置警报装置,区内及出入口处设警告和指示牌。说明危险情况和注意事项。
(4)火灾探测器和喷嘴的安装位置应符合设计和安装图的要求。
(5)管道、选择阀、控制操作设备等的安装位置,要符合设计和安装图的要求。
(6)贮气瓶、起动瓶、管道等要固定牢靠。
(7)从瓶头阀到喷嘴全部管路要畅通。接头连接处无漏气现象。必要时可通气检查。
(8)切断灭火剂释放系统,对火灾探测器、枪测控制器、电磁阀等分别进行性能检查,检查结果要符合设计要求。
(9)必要时要进行三氧化碳喷射试验,一般释放设计总用量的10%,以测定灭火剂释放时间、灭火剂分布情况和保留时间等,如试验符合要求,应立即使灭火系统恢复正常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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