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10788484
联系热线 李总:13711353119 周总:13710788484
首页
关于我们
产品中心
工程案例
新闻资讯
IG541混合气体灭火
诚招城市合伙人
联系我们
首页
>
新闻资讯
>
行业资讯
>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设计
公司新闻
/
行业资讯
/
产品知识
/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设计
时间:2021-11-08 浏览量:402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是以二氧化碳为灭火介质的气体灭火系统。二氧化碳对燃烧有很好的窒息和冷却作用。根据灭火剂储存压力的不同,可分为高压系统(灭火剂常温储存)和低压系统(灭火剂储存在-20℃-18℃)。根据应用方法,分为全淹没灭火系统和局部应用灭火系统。
适用范围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可用于扑救灭火前可切断气源的气体火灾、液体火灾或石蜡、沥青等可熔化的固体火灾、固体表面火灾及棉毛、植物纸张等部分固体深位火灾、电气火灾。
该系统不得用于扑救氧化剂或含氧化剂的化学制品火灾、活泼金属火灾、金属氢化物火灾。
经常有人停留的场所,不应采用二氧化碳全淹没灭火系统。
设计要求
1.全淹没灭火系统设计
(1)二氧化碳全淹没灭火系统设计浓度不应小于灭火浓度的1.7倍,并不得低于34%。
(2)当全淹没灭火系统防护区内存有两种及两种以上可燃物时,防护区的二氧化碳设计浓度应采用可燃物中最大的二氧化碳设计浓度。
(3)当全淹没灭火系统防护区的环境温度超过100℃时,二氧化碳的设计用量应在设计规范计算值的基础上每超过5℃增加2%。
(4)当全淹没灭火系统防护区的环境温度低于-20℃时,二氧化碳的设计用量应在设计规范计算值的基础上每降低1℃增加2%。
(5)全淹没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的喷放时间不应大于1min。当扑救固体深位火灾时,喷放时间不应大于7min,并应在前2min内使二氧化碳的浓度达到30%。
(6)全淹没灭火系统防护区应设置泄压口,并宜设在外墙上,其高度应大于防护区净高的2/3。当防护区设有防爆泄压孔时,可不单独设置泄压口。
2.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设计
(1)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设计可采用面积法或体积法。当保护对象的着火部位是比较平直的表面时,宜采用面积法;当着火对象为不规则物体时,应采用体积法。
(2)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二氧化碳喷射时间不应小于0.5min。对于燃点温度低于沸点温度的液体和可熔化固体的火灾,二氧化碳的喷射时间不应小于1.5min。
3.其他
(1)组合分配系统的二氧化碳储存量,不应小于所需储存量最大的一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的储存量。
(2)当组合分配系统保护5个及以上的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时,或者在48h内不能恢复时,二氧化碳应有备用量,备用量不应小于系统设计的储存量。
(3)对于高压系统和单独设置备用量储存容器的低压系统,备用量的储存容器应与系统管网相连,应能与主储存容器切换使用。
系统组件
1.储存装置应具有灭火剂泄漏检测功能,当储存容器中充装的二氧化碳损失量达到其初始充装量的10%时,应能发出声光报警信号并及时补充。
2.储存装置宜设在专用的储存容器间内。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的储存装置可设置在固定的安全围栏内。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专用储存容器间,应设机械排风装置,排风口距储存容器间地面高度不宜大于0.5m,排出口应直接通向室外。
3.在组合分配系统中,每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应设一个选择阀。选择阀上应设有标明防护区的铭牌。选择阀可用电动、气动或机械应急操作方式。
4.系统在启动时,选择阀应在二氧化碳储存容器的容器阀动作之前或同时打开。
5.安全阀一般设在储存容器的容器阀上及组合分配系统中的集流管部分。
控制要求
1.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应设有自动控制、手动控制和机械应急操作三种启动方式;当局部应用灭火系统用于经常有人的保护场所时可不设自动控制。
2. 当采用火灾探测器时,灭火系统的自动控制应在接收到两个独立的火灾信号后才能启动。根据人员疏散要求,宜延迟启动,但延迟时间不应大于30s。
3. 手动操作装置应设在防护区外便于操作的地方,并应能在一处完成系统启动的全部操作。局部应用灭火系统手动操作装置应设在保护对象附近。
4. 对于采用全淹没灭火系统保护的防护区,应在其入口处设置手动、自动转换控制装置;有人工作时,应置于手动控制状态。
5. 低压系统制冷装置的供电应采用消防电源,制冷装置应采用自动控制,且应设手动操作装置。
6. 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场所,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动作信号及相关警报信号、工作状态和控制状态均应能在火灾报警控制器上显示。
上一篇:
二氧化碳自动灭火系统
下一篇:
探索IG100氮气灭火系统的应用场所和优点
扫一扫·免费设计·咨询
广州气宇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电话:020-31145279 传真:020-31145279
网址:www.gzgasfire.com 企业QQ:2951282212
办公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南村万达广场B4栋2901-2902 / 2926-2967
工厂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草堂村农业公司路13号(气宇消防)
服务热线:13710788484
全国免费服务热线
4001-8090-088
周一至周五9:00-18:00
版权所有:广州气宇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粤ICP备17008734号
技术支持:搜浪网络
电话咨询
产品中心
工程案例
网站首页